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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實習獎助學申請公告及通過名單

1.通過名單如附件1。
2.實習生請依據要點第10條完成相關義務(認輔弱勢學生1名,服務學習至少4小時),並於112年12月15日前繳交服務學習記錄表。
3.審核通過後將另案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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