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本校「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作業要點」【附件1】及「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實施要點」【附件2】辦理加科登記事宜
2.受理時間:每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及每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3.加科登記作業程序請參閱【附件3】
4.應交文件請參閱 【附件4】_第二張以上教師證書申請文件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