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名單僅供簽訂教育實習同意書用。
2.簽訂同意書流程建議: 相同實習學校之實習生,指派一名實習生打電話至實習學校教務處說明->約定時間一同前往實習學校簽訂同意書。
3.請加入實習生Line 群組:https://line.me/ti/g/Xknv-9aPIR
4.欲取消實習者,請於113年3月30日前檢送取消實習申請書至師資培育中心。
5.如有任何問題,請撥02-24631017詢問
小學承辦人:陳婷婷 02-24622192*2075
中學承辦人:陳璟美 02-24622192*2085
6.請依據下表繳交相關資料
項目 |
內容 |
自我檢核 |
收件單位檢核 |
備註 |
時間 |
1 |
教育實習申請文件檢核表 (本表) |
□ |
□ |
113.3.1~113.3.30 | |
2 |
教育實習同意書(紙本) |
□ |
□ |
教育實習申請後,依公告實習學校至實習學校申請用印 | 113.3.1~113.3.30 |
3 |
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
□ |
□ |
113.7.1~113.7.30 | |
4 |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 |
□ |
□ |
僅申請新制實習同學需檢附 | 113.7.1~113.7.30 |
5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通過證明 |
□ |
□ |
僅申請新制實習同學需檢附 | 113.7.1~113.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