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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110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口試時間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1.口試日期:110年5月14日(五)13:10起(依排定順序進行)
2.報到地點:人文大樓6樓602教室
3.報到時間:口試時間前10分鐘(請考生依附件表列順序自行估算)
4.口試注意事項:
(1)報到時請攜帶足以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
(2)所有考生均須於口試時間前10分鐘(請考生依表列順序自行估算)至報到處等待叫號應試。
(3)每位考生預定口試時間為8分鐘,口試委員得依實際情形延長或縮減口試時間,口試結束即叫號下一位考生,請考生自行斟酌口試時間,務必提前到場等候,以免權益受損。
(4)請全程戴口罩應試。
5.當日若有撞堂,請提前至本中心申請開立報考證明,向授課老師請假,以利應試。
6.口試時間表及注意事項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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