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補助師資生學習社群核定說明
1142學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補助師資生學習社群核定說明:
一、通過名單:1142學期資生學習社群核定名單。
二、執行方式:
(一)師資生學習社群之內容規劃與運作,由學習社群成員共同發展關心的主 題,規劃具體學習與發展活動,並自訂目標、
自主規劃、自我監控與調節、 自我增能及自律調整行動方式。並應掌握下列原則:
- 學習內容應具系統性,以精進某一專題或解決某一問題為導向,並考量 學習夥伴關係、學習環境、數位應用和教學實踐等要素,積極擴展思維 與視野,以提升從事素養導向教學及指導自主學習的能力。
- 針對專題或問題之探究與學習,宜掌握:(1)深度理解現況需求與問題;(2)探究問題或專題之系統脈絡,形成關鍵因素的假設;(3)設計並測試構 想的解決方案;(4)研判方法的可行性、效益,靈活因應適時調整;(5)實 踐後進行反思,分享洞察與見解,以共同促進專業發展。
- 針對師資生結合修習之師資培育課程,延伸提出進入中小學教學現場之 自主學習計畫,宜掌握:(1)向教學現場教師請益,並建立學習夥伴關係; 2 (2)進入教學現場擴展學習環境與方法的多元性;(3)將數位應用與數位學 習帶入教學現場與授課教師共同發展創新教學方式;(4)依現場教師與學 生需求,參與協助探究與實作之教學策略。
(二)獲補助的學習社群於該學年六月辦理學習成果分享交流,以鼓勵師資生 互相觀摩與回饋。
(三)社群計畫之執行於六月底截止,並於截止後兩週內繳交結案成果報告(請參閱附檔),上傳師資生自主展能平台。
(四)逾期未完成之學習社群,得於執行截止日之後兩週內重新提出申請,但 須於重新申請書中檢討問題及規劃後續可行內容。
三、經費可使用項目:出席費、講座鐘點費、鐘點費、審查費、膳費(注意會議時間跨用餐時間(120/人)、保險費、印刷費、
教學材料費(教具、門票一萬元內)、設備使用費(活動器材租借、軟體使用/服務、系統維運等),如有經費使用疑問或疑慮,請向師培中心確認後再行使用。
四、經費核銷:請將領據或發票(統編:00501503,抬頭: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購買憑證,繳交張君媺小姐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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