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半年教育實習申請
115學年教育實習申請相關事宜
一、實習期間: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日17:00止,逾時不候。
三、申請對象:預計於115學年參與教育實習之本校師資生。
四、申請資格:
1.新制生
(1)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具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
(2)預計於115年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具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
2.舊制生
(1)新制實習: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並具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
(2)舊制實習: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具學士以上學位。
五、申請方式:請參閱申請說明【附件1】。
六、應付資料:請參閱申請文件檢核表【附件2】。
七、實習學校及名額:114-116學年度實習學校及名額列表【附件3】,若申請人數大於實習學校提供之名額將辦理線上抽籤,線上抽籤時間另行公告。
八、有下列情形,可提出赴「非公告實習學校」實習申請【附件4】,經本中心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
1.當年度公告之實習學校無法提供實習科別名額者。
2.父母年邁(七十歲以上)或家人重病需要照顧,且被照顧人戶籍地不在公告實習學校縣市。
3.配偶戶籍地不在當年度公告之實習學校縣市。
八、實習申請通過名單(含實習學校)將另行於中心網頁公告,再依公告學校進行教育實習同意書簽訂【附件5】。
九、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電
02-24622192*2085 中學業務承辦人:陳璟美小姐
02-24622192*2075 小學業務承辦人:張君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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