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師資培育中心112第1學期第2次聯合班會資料-1121219

師資培育中心112第1學期第2次聯合班會資料

112.12.19

修習規定提醒(重要):

(一)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8條規定,師資生每學期應至少修習2學分「教育專業課程」,至修畢為止,否則視同放棄修習資格

(二)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基礎+方法+實踐)學分上限如下:

1.中學至多8學分

2.小學至多12學分(不含專門課程)

3.可申請超修,超修學分數依本中心109學年度第1次中心會議決議如下:

(1)超上限至多2科。

(2)中小合流者比照國小師資類科辦理。

(三)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19條規定第二項規定未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生,如逕行申請畢業,則取消師資生資格且本校不再遞補。

()符合「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17條規定者,於離校前務必向本中心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避免日後法規更動影響權益

國小師資生,應於修畢前至少參加2科師資生學科知能評量:

(一)113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電腦化適性測驗(學科知能評量)依然是教育部補助辦理,不收取費用,惟因場地有限,訂有報名錄取順序,共分6類,現任身份屬國小師資生者屬第6類(最後順位),故請把握每次的報名機會,儘早報名參加,以免影響修畢證明之核發。

(二)110年有重要整調事項如下:

1.本評量未收取報名費,為利本評量資源達最大效益,並使真正需求者得以參加評

量,自 110 年度起,以【領域】為單位,考生已完成報名之【領域】未到考者,下

梯次不得報考該【領域】

2.為服務更多有參與本評量需求之報考人,自 110 年度起已取得各領域精熟級證書

者,自成績公布日起二年內不得再報考該領域。

教育部「112學年度新進師資生問卷調查」:

1.調查時間為:自即日起至113229日(星期四)止

2.問卷網址:https://teacher.edu.tw/ques/newedu112

師資生增能活動:

學會本學期規劃辦理2場活動,目前已辦理完畢。

教學務系統教學評鑑填寫期間至12月24日,請大家把握時間完成問卷填寫。

六、中等學校師資生

1.擬同時修習第二專長專門課程之師資生,請填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申請修習其他任教學科、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申請單」。

2.請同學可至師培中心網頁-檔案下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申請修習其他任教學科專門課程申請表,下載申請表填寫送至本中心審核,以作為日後申請加科登記之依據。

七、修畢證書申請:

1.依據:師資培育法第8條第4項辦理及本校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17條辦理。

2.申請日期:
  (一)上學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1日止
  (二)下學期: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3.申請資格:
於申請當學期符合以下規定者:
(一)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專門課程)。
(二)教育專業課程修業年限至少2學年(4學期);有其他情形(預修、加另一科等)須符合其相關規定。
(三)依技術與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已修習職業教育與訓練及生涯規劃相關課程並成績及格  (105學年度起師資生適用)。
4.申請方式: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線上填報申請,並於截止日前將文件繳交至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八、教研所招生宣傳:

(一)歡迎大三及大四的同學申請修讀教研所五年一貫

1.本學期資格及期限如下:

(1)本校學士班三年級學生:不限期限。

(2)本校學士班四年級學生:12月31日前。

2.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教務系統→逕升作業→申請五年一貫」進行線上申請及列印申請表。

(2)教研所五年一貫應附文件為申請表、個人履歷(含自傳、動機等) 、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3.甄選程序為資料審查。

4.學校為鼓勵學生申請五年一貫並續留本校碩士班就讀訂有獎學金及學分扺免等獎勵措施相關內容詳教務處公告

(二)教研所113學年度碩士班及碩專班考試入學簡章已公告了考試方式僅面試(書面審查),均不考筆科,歡迎各位報考相關招生訊息如下:

1.碩士班:

(1)報名、繳費及繳交備審資料日期: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下午3:30

(2)招生名額:

1一般教育組:一般生6名。

2海洋及戶外教育組:一般生4名。

3面試日期:113年3月2日9:00開始。

2.碩專班:

(1)報名、繳費及繳交備審資料日期:112年12月1日至113年4月24日下午5:00分

(2)招生名額:29名。

(3)面試日期:113年5月11日9:00開始。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