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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甄選修習「中小學合流師資培育」課程錄取名單公告

1.錄取名單如下:
(1)林育志(2)施任鴻(3)林筱珊。
2.修課規範:
(1)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修畢至少「教育專業課程」40學分、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之專門課程10學分及國中階段之任教科目專門課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
(2)須修畢本校「國中小合流培育師資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科目表規定應修學分數,始可同時取得「國民小學」及合於國民中學專長之「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3)若未修畢本課程前申領原取得師資生資格師資類科之「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即視同放棄修習本課程資格。
3.教育實習規劃:
鼓勵參加國民小學之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安排至國民小學參加教育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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