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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師資生教育專業知能鑑(檢)定實施計畫

  • 目的:

    為理解並增進學生教育專業知能的學習,建立學生參與教師資格考試之學習評核機制,裨益未來學習與生涯規劃,特擬定此計畫。

  • 主辦單位: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 參與對象:

一、已修畢教育學程或至少修習教育學程2學期以上且修畢一半教育學程學分之本校師資生。

二、當年度擬報考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及請領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之師資生。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辦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之模擬測驗,包含「國語文」、「教育原理與制度」、「國民小學/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兒童/青少年發展與輔導」、「數學」等。評量內容架構請參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之最新公告。

  • 鑑(檢)定方式:

一、紙筆測驗或線上測驗

二、鑑(檢)定場地BOH302電腦教室。

三、上午鑑(檢)定「國語文」、「教育原理與制度」兩科、下午鑑(檢)定「兒童/青少年發展與輔導」、「國民小學/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數學」等三科,每科50分鐘。

時間

考試科目

教育學程相關科目(暫定)

10:10~11:00

國語文

國音及說話、閱讀與寫作教學等

11:10~12:00

教育原理與制度

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德育原理、教育史、教育法規、教育議題專題等

13:00~13:50

兒童/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發展心理學理論與應用、輔導原理與實務、班級經營、特殊教育導論等

14:00~14:50

國民小學/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教學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學習評量、素養導向教學、探究與實作、心理與教育測驗等

15:00~15:50

數學

普通數學、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等

  • 鑑(檢)定結果與應用:

一、鑑(檢)定結果僅供學生自我檢核及後續學習規劃參考,不影響學業成績。

二、鑑(檢)定各科目滿分100分,總分70分通過。

三、鑑(檢)定的結果將於2月個別通知;另於2~3月辦理假日教師資格考試衝刺班時進行試題內容分析與詳解,當年度報名教師資格考同學請務必預留時間,共同研修、互相惕勵,6月順利通過考試。

四、鑑(檢)定整體評量結果,提師資培育中心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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