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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106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簡章

1.獎學金發放:
(1)獎學金額度每人每月新臺幣八千元。
(2)受領月份,以經甄選錄取之次月起請領。
2.申請資格:具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學生,且至少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1學期(不含預修)(105學年度(含)以前之師資生),並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
(1)學業成績:
A.大學部學生申請之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須達82(分)以上或班排前百分之30%。
B.碩、博士班學生申請之前1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須達88(分)以上。
(2)每學期操行成績均在85(含)以上,且無記小過以上紀錄。
3.甄選名額:3名(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區域弱勢之師資生名額1名) 。
4.受理申請日期及時間:106年10月17日起至106年10月24日止。
5.面試時間:106年10月27日(五)13:10開始。
6.甄選簡章、「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選、發放及輔導要點」及申請表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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