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及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才能班課程實施規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號令修正發布。
2.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