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中等學校師資培育之大學師資生具備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調查

1.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62699號函辦理。

2.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略以:「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為了解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師資生具備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人數及比率,請協助填報調查。

3.填報人:中等學程師資生(未領取修畢證書者)

4.填報截止日期:108年5月7日

5.檢附「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審查資料表)供參

4.填報網址:http://www.tec.ntou.edu.tw/files/87-1046-342.php?Lang=zh-tw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