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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108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申請須知

一.申請日期: 108年4月22日起至108年5月3日.
二.招生名額:
1.中學21名、小學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2.依規定申請人僅能就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或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擇一申請。
三.報考資格:
1.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不含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在學學生,且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學位班)在學學生,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且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含)以上。
3.報考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者,除符合(一)或(二)規定外,其所屬學系(所)尚須符合本校報教育部核定之各專門科目所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所」(含目前就讀研究所雖非屬適合培育系所,惟其大學部就讀學系屬之亦可)。
四.應附文件:
1.申請表: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教育學程作業/申請審核作業/申請教育學程登錄http://ais.ntou.edu.tw/列印。
2.成績單:
(1)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應附本校歷年成績(請選擇歷年排名)。
(2)碩(博)士生請附大學(含)以上歷年成績(其中現行身份之海大歷年成績單,除1年級外,請選擇歷年排名,以利審查總平均成績)。
3.生涯計畫書:文長600字以內,採橫式手寫(詳附件)。
4.學生生涯興趣問卷: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索取。
5.以原住民籍身分申請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五.報名費600元整.
六.筆試及口試日期:108年5月17日,並請於5月13日前至本中心網頁查閱考試地點及口試時間表。
1.筆試:上午10時20分至12時5分(第3-4節)。
2.口試:下午1時10分開始(每人約10分鐘,下午若有課程,請務必於報名時提早告知,在可能的情形下,會儘量協助安排)。
3.筆試及口試不能請假補考,當日若有撞堂須要向授課老師請假者,請於報名結束後向師培中心申請參加甄試證明。
4.報名完成後若無法應試,不能辦理退費,請於報名前審思後再行報名。
七.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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