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甄選107學年度修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錄取名單及其他相關事宜
1. 正取生請於107年6月13日至15日(每日9時至12時、13時30分16時30分)攜帶學生證至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報到手續,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者請務必委託他人代為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無須辦理報到,若有缺額,將按備取名次,由師資培育中心以電話通知遞補,遞補截止期限為107年7月31日止。
2. 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規定,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至少修習2學分,至修畢為止,否則亦視同放棄資格。
3.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務必詳閱.
2. 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規定,自107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至少修習2學分,至修畢為止,否則亦視同放棄資格。
3.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務必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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