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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課綱教案暨教學媒體設計競賽」徵件辦法

一、教案徵件對象:全國師資生、實習生。
二、受理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評審結果預定於107年6月份公告於https://goo.gl/GTahmJ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將另行辦理成果展示活動及頒獎典禮。
四、競賽獎項:不分競賽組別,將擇優頒發下列獎項。
(一)特優: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優選: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佳作: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五、相關徵件辦法與規定詳見附件,或洽承辦人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新課綱師資培育大學培力計畫」許助理、郭助理,電話(02)2896-1000分機5642、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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