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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106學年度修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錄取名單及其他相關事宜

1.正取生請於106年6月13日至15日(每日9時至16時30分)攜帶學生證至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報到手續,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者請務必委託他人代為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備取生無須辦理報到,若有缺額,將按備取名次,由師資培育中心以電話通知遞補,遞補截止期限為106年7月31日止。
2.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第15條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應至少二年,並另加教育實習課程半年。
3.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務必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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