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學期開課時間表(1060516版)
1.修課上限如下,經本中心核准後,得不受修習學分數上限之規定:
(1)中等學程學生8學分,不得超修。
(2)小學學程學生12學分,不得超修。
2.修習教材教法課程前應先修畢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及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請務必留意擋修規定。
(1)第1階段:5月12日至18日(2)第2階段: 6月9日至15日。
3.「藝術與美感教育」若第2階段選課結束後,選課人數若未達10人,將由授課老師決定是否開課,請留意本中心網頁公告。選課人數未達10人,不開課。
4.調整後之開課時間表詳如附件,開課內容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網頁,請自行留意訊息。
(1)中等學程學生8學分,不得超修。
(2)小學學程學生12學分,不得超修。
2.修習教材教法課程前應先修畢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及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請務必留意擋修規定。
(1)第1階段:5月12日至18日(2)第2階段: 6月9日至15日。
3.「藝術與美感教育」若第2階段選課結束後,選課人數若未達10人,將由授課老師決定是否開課,請留意本中心網頁公告。選課人數未達10人,不開課。
4.調整後之開課時間表詳如附件,開課內容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網頁,請自行留意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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