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師培中心開課時間表(1051213版)
1.擋修規定如下,未符前揭規定所修學分,不予採認:
(1)修習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及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
(2)修習中等教學實習前,應先修畢教材教法2學分。
(3)修習「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普通數學」。
(4)修習「國民小學語文(國語)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國音及說話」。
(5)修習「國民小學教學實習(教學實習)」前,應先修畢「教材教法」課程至少4學分。
2.修課上限如下,經本中心核准後,得不受前開修習學分數上限之規定:
(1)中等學程學生8學分,不得超修。
(2)小學學程學生12學分,不得超修。
(3)欲超修者,請至填妥超修申請表送辦公室審核(本中心網頁/檔案下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超修申請表)。
3.「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不開放預修,預修師資生請勿選讀。
4.開課時間表詳如附件,開課時間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網頁,請自行留意訊息
(1)修習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及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4學分。
(2)修習中等教學實習前,應先修畢教材教法2學分。
(3)修習「國民小學數學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普通數學」。
(4)修習「國民小學語文(國語)教材教法」前,應先修畢「國音及說話」。
(5)修習「國民小學教學實習(教學實習)」前,應先修畢「教材教法」課程至少4學分。
2.修課上限如下,經本中心核准後,得不受前開修習學分數上限之規定:
(1)中等學程學生8學分,不得超修。
(2)小學學程學生12學分,不得超修。
(3)欲超修者,請至填妥超修申請表送辦公室審核(本中心網頁/檔案下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超修申請表)。
3.「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不開放預修,預修師資生請勿選讀。
4.開課時間表詳如附件,開課時間若有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網頁,請自行留意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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