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英語補救教學非現職 教師研習
1.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2.旨揭計畫主要為培訓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及歷屆大專以上畢業校友具備擔任國中英語補救教學授課教師資格,完成本案研習人員,將可採計為各直轄市、縣(市)擔任補救教學授課人員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
3.計畫請詳附件
2.旨揭計畫主要為培訓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及歷屆大專以上畢業校友具備擔任國中英語補救教學授課教師資格,完成本案研習人員,將可採計為各直轄市、縣(市)擔任補救教學授課人員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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