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甄選105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申請須知

1.申請日期: 105年4月25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
2.招生名額:
(1)中學21名、小學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2)依規定申請人僅能就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或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擇一申請。
3.報考資格:
(1)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不含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在校學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全部學生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學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達80分(含)以上。
(3)報考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者,除符合(一)或(二)規定外,其所屬學系(所)尚須符合本校報教育部核定之各專門科目所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所」(含目前就讀研究所雖非屬適合培育系所,惟其大學部就讀學系屬之亦可)。
4.應附文件:
(1)申請表(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教育學程作業/申請審核作業/申請教育學程登錄http://ais.ntou.edu.tw/列印)。
(2)成績單:
a.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應附本校歷年成績(含總平均班排名)
b. 碩(博)士生請附大學(含)以上歷年成績。
(3)生涯計畫書(文長600字以內,採橫式手寫)(詳附件)。
(4)學生生涯興趣問卷(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索取或詳附件)。
(5)以原住民籍身分申請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5.報名費600元整.
6.筆試及口試日期:105年5月20日。
7.其他注意事項請詳招生須知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