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104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申請須知
1.申請日期:104年4月27日至5月8日.
2.招生名額:中學21名、小學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3.報考資格:
(1)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全部學生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學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達80分(含)以上。
(3) 報考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者,除符合(一)或(二)規定外,其所屬學系(所)尚須符合本校報教育部核定之各專門科目所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所」(含目前就讀研究所雖非屬適合培育系所,惟其大學部就讀學系屬之亦可)。
4.應附文件:
(1)申請表(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教育學程作業/申請審核作業/申請教育學程登錄http://ais.ntou.edu.tw/列印)。
(2)成績單:
a.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應附本校歷年成績;碩(博)士生請附大學(含)以上歷年成績。
b.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之歷年成績單,應註記學業成績總平均之班排名。
(3)生涯計畫書(文長600字以內,採橫式手寫)。
(4)學生生涯興趣問卷(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索取或逕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下載)。
(5)以原住民籍身分申請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6)前述文件,除「學生生涯興趣問卷」為正本1份外,其餘文件請準備正本1份、影印本2份(合計3份)。
5.招生須知請詳附件
2.招生名額:中學21名、小學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3.報考資格:
(1)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全部學生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學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達80分(含)以上。
(3) 報考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者,除符合(一)或(二)規定外,其所屬學系(所)尚須符合本校報教育部核定之各專門科目所列「適合培育之相關學系所」(含目前就讀研究所雖非屬適合培育系所,惟其大學部就讀學系屬之亦可)。
4.應附文件:
(1)申請表(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教育學程作業/申請審核作業/申請教育學程登錄http://ais.ntou.edu.tw/列印)。
(2)成績單:
a.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應附本校歷年成績;碩(博)士生請附大學(含)以上歷年成績。
b.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之歷年成績單,應註記學業成績總平均之班排名。
(3)生涯計畫書(文長600字以內,採橫式手寫)。
(4)學生生涯興趣問卷(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索取或逕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下載)。
(5)以原住民籍身分申請者須檢附戶籍謄本。
(6)前述文件,除「學生生涯興趣問卷」為正本1份外,其餘文件請準備正本1份、影印本2份(合計3份)。
5.招生須知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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