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甄選103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申請須知
1.申請期限:103年4月21日至5月2日止.
2.招生名額:
(1)中等學校師資類科21名、國民小學師資類科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2)依規定申請人僅能就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或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擇一申請。
3.申請資格:
(1) 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全部學生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學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達80分(含)以上。
4.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附件
2.招生名額:
(1)中等學校師資類科21名、國民小學師資類科20名(視教育部核定名額調整)。
(2)依規定申請人僅能就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或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擇一申請。
3.申請資格:
(1) 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在校學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該系該班全部學生前50%以內,及每學期操行成績皆達80分(含)以上。。
(2)碩、博士班學生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者,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達80分(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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