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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103學年度修習教育學程錄取名單及其他相關事宜

1.報到日期:
(1)正取生請於103年6月6日8時30分至11時30分攜帶學生證至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報到手續,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者請務必事先辦理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為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委託單及請假單請至檔案下載/遴選相關表格下載)
(2)備取生請於103年6月6日13時30分至16時30分攜帶學生證至師資培育中心報到並按備取名次依序接受遞補。
2.自103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至少修習2學分,至修畢為止,否則亦視同放棄資格。
3..非師資生可預修教育學程(須申請),修習規定請詳附件。
4.錄取名單請詳附件(103053001.pdf),請詳閱相關注意事項並依限辦理報到手續,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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