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修正規定
主旨:「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667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伍先生,電話:(02)7736-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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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667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伍先生,電話:(02)7736-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