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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師資生修讀中等學程分科教材教法課程登記

1.修讀「分科教材教法」課程前,應修畢:

(1)「教育基礎」課程至少4學分

(2)「教育方法」課程至少4學分

=>113學年度第2學期結束時,須符合前述規定,114學年度第1學期才能修讀分科教材教法。

2.114學年度第1學期欲修讀中等學程分科教材教法課程者,敬請114/4/1(二)前至中心網頁登記,以利協調授課老師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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