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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110學年度修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國民小學師資類科錄取名單及其他相關事宜

1.正取生請於110年6月16日起至18日止,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中心訊息/110學年度師資生線上報到系統登錄資料,並將學生證(或身份證)拍照上傳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即喪失錄取資格,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2.備取生暫無須辦理報到手續,若有缺額,師培中心將按備取名次,以電話通知遞補,遞補截止期限為110年7月31日止。
3.依「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規定,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每學期至少修習2學分,至修畢為止,否則視同放棄資格。
4.錄取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務必詳閱。
5.其他修習相關規定請詳本校「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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